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
2024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10周年,4月15日将迎来第9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主题为“总体国家安全观·创新引领10周年”。下面我们一起学习相关知识吧!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设立背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正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以及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d8fa613844682a11f756034e597f56e9.pdf
民法典与生活同行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2023年4月15日是我国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一、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来源《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二、国家安全是指什么?《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
盘点:国务院分6批取消31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
第一批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6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gt;gt;gt;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已经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附条例全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管理局: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建筑业发展,现就建筑业企业资质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中关于国家级工法、专利、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等考核指标要求。对于申请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10号) 《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6月19日经第8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部长 杨传堂2015年6月26日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公路工程设计与施工相融合,提高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
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
发改农经[2015]4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 水利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具备一定条件的重大水利工程,通过深化改革向社会投资敞开大门,建立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和合理的投资收益机制,放开增量,盘活存量,加强试点示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建设和运营,有利于优化投资结构,建立健全水利投入资金多渠
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
财建[2015]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交通局:为提高收费公路建管养运效率,促进公路可持续发展,依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和《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决定在收费公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保护特许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特许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指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营房部工程管理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要求,为做好换发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证范围 (一)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原《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